昨日,市医保中心发布多条公告,详情如下:
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街崇德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公告
(资料图)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街崇德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评估合格,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6日
市医保中心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南开玉泉路一分公司等5家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规定,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南开玉泉路一分公司等5家零售药店经评估合格,完成了医药采购应用平台信息系统、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已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6日
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空港经济区瑞成口腔门诊部等5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天津空港经济区瑞成口腔门诊部等5家医疗机构经评估合格,完成了医药采购应用平台信息系统、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已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6日
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等2家门特鉴定机构签订医保服务附加协议的公告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等2家门特鉴定机构经评估合格,完成了医药采购应用平台信息系统、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已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6日
新闻多看点
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和平津和门诊部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之约定,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和平津和门诊部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和平津和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使用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2】38号),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二、天津和平博信中医肛肠门诊部存在药品账实不符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2】49号),责令立即整改。
三、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和平区多伦道一店存在医保药品专区管理不规范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2】52号),责令立即整改。
四、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使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等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市医保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市医保中心处告字【2023】001号),责令立即整改,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中止责任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6日
来源/天津政务网
责任编辑 / 翟玉静
值班编辑 /姜晓凤
审校/窦怀国
责校/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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