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起
我市各中小学正式
开 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迎接新学期
有几点安全事项
要跟家长、学生们提提醒
01
私家车接送
很多上学路程较远的学生,大多数家长还是会选择驾驶私家车接送。驾驶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需注意防范以下事项。
未满12周岁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未满12周岁的孩子要坐在汽车后排,而且要根据儿童身高体重和年龄选用儿童安全座椅,系好安全带。
△ 根据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经济日报等媒体报道综合整理
教会孩子右侧下车,先观察再开车门
如果孩子在下车时没有注意后方车辆情况,直接打开车门,很可能与后方行驶来的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碰撞。
各位家长,要告诉孩子如何正确开车门,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孩子应从车辆的右侧上下车,开车门时先观察后方情况,将车门开一条小缝,不要一下全部打开,再次观察周围情况安全后,打开车门下车。
安全位置停靠,即停即离或接驳送学
家长驾驶车辆接送孩子,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急弯陡坡等路段停车接送学生。或者学生年纪较小,需要家长送入学校的,家长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学校周边设置的限时停车区域或者临近的停车场,然后步行“接驳”,送学生进校。
小心汽车盲区,不要从车前通过
下车或过马路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不可以从刚下的汽车前面通过,因为车身挡住了后方来车的视线,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02
骑乘非机动车上学
部分学校距离家较近的学生,家长一般会选择骑行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带孩子前往学校。还有一部分高年级学生的家长会陪同孩子,一人骑行一辆自行车前往学校。
骑乘非机动车有年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正确的做法:
孩子不满12周岁,家长应监督、约束孩子不能骑车上路。
如已达到骑行年龄要求,家长也应教会孩子骑行上路的相关规则,骑行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要逆行,不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
骑非机动车驮带人有讲究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重心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容易发生事故且乘员被动伤亡的比例更高。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不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已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因此,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需注意,一辆电动车只能搭载一名未满12周的孩子。
骑乘电动车都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正确佩戴的做法:
打开束带;
将头盔水平于头上,缓慢收紧束带直到感觉舒适;
调整束带置于耳朵下方;
束带调整好后,拉紧束带紧贴下巴;
家长在骑行电动自行车载乘一名12周岁以下的孩子外出时,两人均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切不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图方便将孩子置身于危险之中。
各行其道,守法骑行
骑行非机动车上路,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骑行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03
步行上学
走路不乱跑,提高安全意识
走路上学的学生,一定要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乱跑、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等危险动作。
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走人行横道
横过道路时要从人行横道通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路口所有车辆是否都停了下来再通行,千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
最正确做法是,举手示意,最好和司机有目光接触,确保眼不离车、车不启动,这样才能安全通过路口。横过道路时,除可以走人行横道之外,还可以走过街天桥。
04
乘坐公交车上学
排队上车,不入视觉盲区
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的学生,等公交车时要在站台候车,不要看公交车进站就争先恐后,妨碍公交车正常靠站停车。千万别去公交车车头前去等,公交车前1米是司机视觉盲区。排队上车,乘车中要坐稳扶牢,不能追逐打闹,不能把身体探出车窗、不向窗外乱扔杂物。
下车前先向右看,观察好路况
下车时要仔细查看右侧方向是否有行驶而来的非机动车,不能急冲猛跑,以免发生事故。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自己所乘车辆的前面或后面横穿道路,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从人行横道通过。
上学路上的交通安全
不仅需要学生知道“知危险 会避险”
更需要家长言传身教从自己做起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给孩子树立好榜样
保护孩子们安全出行
让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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