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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刘洋)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12月8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借考提醒,帮助考生解决赴考的实际困难。公告提醒,天津市各报考点之间不安排借考。
已选择天津市报考点(报名号前两位为“12”)并已完成网上确认的,当前仍滞留在外省且返回天津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提出借考申请。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拟申请借考的考生需密切关注借考申请的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借考申请相关工作,逾期不再办理。考生需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须服从借考省份组织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报考天津美术学院、天津音乐学院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务必提前与招生单位联系,确认是否允许借考。
公告表示,考生已身在报考点所在省份的,不安排跨省借考;天津市各报考点之间不安排借考。同时,天津市发布各报考点咨询方式,考试有疑问可拨打。拟在天津市借考的考生,可按照原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和安排进行借考申请。提醒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站内消息提醒及报考点发布的相关要求。
天津各报考点咨询方式。 图/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赵琳
关键词: 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