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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返津人员要实行“双报备”,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等主动报备。
持续开展跨省市流动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落地检”及“三天三检”,即抵津72小时内完成三次核酸检测,原则上应在设有核酸采样点的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路口等进行首次检测,最晚应于“抵津6小时内”完成,并在间隔24小时后、48小时内、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第三次核酸检测。
继续倡导检测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抵津后5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并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主动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告,按规定就医。
来源:天津日报
关键词: 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