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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真金白银鼓励发展邮轮游
中国旅游报讯(见习记者 杨丽敏)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发布《2023年鼓励发展邮轮旅游奖励申报指南》。奖励对象为在天津开展邮轮旅游业务的邮轮公司、在天津注册的具有资质的旅游服务机构。申报期限为今年8月14日至8月31日。
指南以附件形式发布《天津市鼓励发展邮轮旅游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支持旅游服务机构招徕并组织以天津为母港的邮轮游客,年度招徕人次超过1万的,超出部分按每人次40元给予奖励;招徕人次超过2万的,超出部分按每人次60元给予奖励。每个旅游服务机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实施细则》明确支持旅游服务机构招徕并组织在天津观光旅游的邮轮游客,年接待过夜人次累计超过500,超出部分按照每人/天夜50元给予奖励,每个旅游服务机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邮轮旅游服务机构在北京、河北组织邮轮主题推介会,单场参会人数超过150的,按照每场不超过15万元给予奖励;单场参会人数超过300的,按照每场不超过30万元给予奖励,每个单位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鼓励邮轮公司组织游客在天津上岸观光旅游,年度累计组织规模超过1000人次的,按照每人次不超过50元给予奖励,每家邮轮公司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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