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到来,天干物燥,日渐茂盛的草木遇到明火时会成为“帮凶”。近日,宝坻区两名交通辅警在巡查中发现一片周边树木林立的空地上出现火情,他们联合群众用树枝及时灭火,消除了安全隐患。
5月8日10时5分许,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辅警张超、张爱超巡逻至望月路时,发现路旁一处空地冒着浓烟伴有明火。同时,他们还注意到起火位置周边树木林立,一旦起风火势将很容易蔓延开来。两名辅警立即将现场情况向大队值班室进行了报告,同时联系到消防救援部门。由于灭火工具限制,且距离水源较远无法取水灭火,张超、张爱超与路过群众就地取材,使用树丫、铁锹等工具第一时间将蔓延隐患较大的着火点扑灭,控制住火势后,又从附近工地借来了灭火器,对其他零星火点逐一扑灭。
很快,消防人员也到达现场,在交警、现场群众和消防队员的全力配合下,火情被彻底扑灭,隐患得以及时处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天津交警提示
春夏交接之际天干物燥且风力不小,是户外火情的高发期,为避免发生起火危险,在外出途中要做到文明守法,切勿随手丢弃烟头等具有明火的物品,需确认明火被熄灭后,将其扔到垃圾桶内。
烟雾会造成驾驶人视线受阻,国省干道、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较快,对行车安全影响尤为突出。行经烟雾路段驾驶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发现起火情形时,驾驶人应及时通过110或122报警。
尽量避免进入烟雾区域,一旦进入区域,应立即减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限速行驶。
已处于烟雾区域中的车辆,应及时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切忌使用远光灯;多使用喇叭可引起周围车辆注意,示意自己车辆位置;其他车辆鸣喇叭时,应鸣喇叭回应。
行车过程中切勿随意变更车道、超车,更不能就地停车,最好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或进入附近的服务区暂避,等待浓烟雾消散。
遇事故或车辆故障时,要及时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防止发生追尾事故;驾乘人员一定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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