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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法院建立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
本报讯 记者张驰 范瑞恒 近日,记者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与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建立“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为金融创新各参与方提供风险预期、规则预期、责任预期,帮助金融创新参与方做好风险防控与预处理,让司法创新推动金融创新,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据介绍,“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是由天津市三中院会同天津自贸区法院共同建立,企业、高校、行业协会、监管机关、司法机关等组织机构共同参与,融合金融审判专业优势与产、学、研、监实践及理论优势,以听证会模式,对“金融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法律风险、权利义务、责任范围等相关法律问题分析论证,并达成共识,最后以《听证意见书》方式向相关方作出反馈的服务保障金融创新协同机制。
天津市三中院副院长张立新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会同天津自贸区法院逐步完善“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做到精准立项、精致论证、精心培植、精细标准,提供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导向的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司法公共服务。(张驰 范瑞恒)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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