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自驾出行增多。自3月份开展“春季守护行动”以来,交警在高速公路沿线已现场查处“占用应急车道行车”和“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停车”两类交通违法行为80余起。个别驾驶人将高速公路上应急车道视作“超车道”“停车区”“休息区”,不仅是冒着生命危险换取罚款和驾驶证记分的后果,还可能因“挡路”延误交通事故救援时间,甚至引发追尾事故。清明节将至,高速交警提示有自驾远行计划的驾驶人,需自觉文明守法,让出这条“生命通道”。
应急车道停车吵架 险!
3月23日下午1时30分许,高速支队滨保大队交警巡查至津宁高速公路上行22公里处时,发现应急车道内停放着一辆小客车,但车内空无一人。而在应急车道旁的绿化带内,一名男子与女子似乎正在争吵。交警立即询问情况得知,车行此处时,两人因琐事争吵起来,虽然知道开车吵架不安全,但他们却置车外危险于不顾,竟“为了安全而下车吵架”。在交警的劝解下,两人情绪很快平静下来,随后,交警引导两人立即上车,将车开到津宁高速北辰东收费站口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罚。听了交警的话,两人这才认识到到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行为的危害性。
(资料图片)
车辆在高速路上随意停车,人员还停留在高速公路上,极易引发事故。在未遇到车辆故障、事故或是身体极度不适无法继续驾车的情况下,如果只是为了停车看手机、看风景、休息等,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停车吵架更不应该。上述与女子吵架的驾车男子,被交警依法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用“生命通道”超车是在“拼命”
在“春季守护行动”开展过程中,交警高速支队及各大队通过现场巡查、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途经我市的各条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车、停车行为的发现与治理。交警通过近一个月以来的行动发现,除了有些并未遇到故障或事故等紧急情况的车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内随意停车之外,在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时,还有一些违法驾驶人心急前行,竟将应急车道当成了“超车道”。3月份以来,已有36名驾驶人构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应急车道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与车行道相邻并铺以具有一定强度路面结构的路肩部分,是靠高速公路右侧用白色实线划出的一条车道,主要作用是让故障车临时停靠,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方便急救车辆通行。如果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随意占用应急车道停靠,一旦后方来车观察不到或采取措施不及时,小则险象环生,大则造成事故、车毁人亡。
故障车后150米外要放警示标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将依法被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公安交管部门再次提醒驾驶人,非紧急情况下高速公路沿线一律禁止停车,如遇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确需要停车,要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具体做法就是:
发生事故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车辆停至应急车道后应打开“双闪”,后方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
车辆故障或发生事故后,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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