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天津宝坻的消费者王晓芸在天津空港经济区王府井奥莱·新燕莎小镇购买了一双旅游鞋,试穿过程中体验良好,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4天后,鞋子出现磨脚情况,她找到商家协商退货,可商家并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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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晓消费者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后,王府井奥莱·新燕莎小镇方表示,该鞋款属于特价商品,商品本身无任何质量问题,因穿着一段时间,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在试穿过程中未反映不适,无法退换。
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在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王府井奥莱·新燕莎小镇方相关部门响应“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联盟的倡议,愿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科长张寿松表示,商家积极响应“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要求办理退货手续,将进一步提升保税区消费环境,为保税区其他经营主体作出表率。
这样一件看似普通的无理由退货事件,背后离不开天津市多个部门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联盟的共同努力。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梁日云说,该联盟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等多部门指导发起成立,是天津市首家“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联盟。
“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联盟如何发挥作用?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磊说,联盟以民间社会组织的形式成立,逐渐把天津市各类线下实体店经营者、与线下实体经营相关的协会及相关公益组织吸纳为成员单位,建立《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联盟动态名录库》,做好实时更新、合规吸纳、违规移除工作。同时,联盟将消费维权窗口前移,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宣传引导工作。
特价商品、临期商品、有瑕疵的处理商品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记者日前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万客隆服饰广场看到,消费者谢彦鹏正拿着不久前购买的休闲鞋与商家协商退货。他认为,鞋子穿了不到一个月出现断底开胶,应退换。
商家却称这款鞋为特价商品,不退不换。此后,谢彦鹏将情况投诉到滨海新区消费者协会塘沽所分会。
在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的调查中,万客隆服饰广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款鞋属于特价商品,购买时不享受“三包”服务,只能付费维修。滨海新区消费者协会塘沽所分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即使是特价商品,经营者也应当承担包修、包退、包换或其他责任,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约定。
“对于特价商品、临期商品、有瑕疵的处理商品是否适用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商家销售的是“处理品”,必须在鞋类商品显著位置和购货凭证、信誉卡上向消费者明示,否则经营者应承担“三包”责任。商家不应混淆“特价商品”与“处理品”的概念,将“特价商品”作为“处理品”对待,拒绝承担“三包”责任。 (经济日报记者 周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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