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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交警:
3月27日7时许,在南开区保山道临近红旗路交口处,记者看到,一位中年女士骑行共享单车,车前的车筐内倒坐着一名看上去也就两三岁的小男孩。小男孩坐在车筐内,双手耷拉在身体两侧。车筐很浅,孩子坐在里面车筐篮子的高度都未达孩子的腰部,根本起不到揽住孩子的保护作用。不仅如此,该女子还将一个书包挂在车把的一端,在骑行过程中,遇道路颠簸,孩子的身体就跟着颠一下,女子既没有放慢骑行速度,也没特意地扶着孩子,让周围看到的路人都替她捏了一把冷汗,生怕稍有不慎,坐在车筐内的男孩发生危险。
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应用,日常在道路上,个别家长时常上演“车筐坐娃”的场景。“共享单车车筐一般长约30厘米、宽20厘米、深只有10余厘米,车筐下端只靠几个螺丝将车筐固定在前叉上。车筐放上重物,车头就不好控制了。孩子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坐进深度有限的筐内,遇到急刹车等特殊情况,很容易就会把孩子甩出去,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但是仍有一些家长,无视孩子安全,将孩子置身于危险之中。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家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成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附载一名不满12周岁的儿童,行经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或者陡坡等危险路段时应当下车推行。同时,骑行自行车载人时应该使用固定座椅,“车筐坐娃”的情况坚决不可取!孩子年幼,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尚需要进一步培养提升,作为成年人的家长们,应当提升自身交通安全意识,重视危险和隐患,做到“知危险、会避险”,为孩子们守住安全出行防线,切实保障儿童道路出行安全。
(焦轩 刘希萍 摄影 毕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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