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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下午,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召开2022-2023采暖期延长供热工作专题部署会,部署本采暖季延长供热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各区、各供热单位要科学、精准、规范做好延长供热工作,强化延长供热期间供热服务保障,重点加强降温天气提温送热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各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供热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间歇供热、擅自停热等情况实施零容忍,依法严肃处置。做好12345工单办理,高效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强化特殊群体保障,与社区居委会结合,做好“四失五类”人员、老幼群体等特殊人员的供热保障服务工作。各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供热服务质量,做到“时间延长,标准不降”,根据气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供热运行参数,确保居民室内温度达标,杜绝间歇供热,严禁擅自停热。
据悉,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依据天气预测分析,经会商研判,决定我市2022-2023采暖期供热至法定3月15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3年3月25日24时。若出现天气异常降温,对是否继续延长供热将再次进行会商研判。
记者 | 吴昱滨
编辑| 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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