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是全社会的共识
但还有人侥幸酒后驾车上路
(资料图片)
公安交管部门
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天津交警提醒大家
切勿心存侥幸 酒后违法驾车
2月15日23时40分,红桥支队新红桥大队交警在辖区开展夜检治理行动时,经现场拦检发现,一名驾驶人涉嫌醉驾。经了解,驾驶人当晚独自在家喝了酒,饮酒后又想和朋友相约聚会,认为时间那么晚了,不会遇到交警,便侥幸驾车外出。目前,经抽血检测,该驾驶人确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几分钟后,在西青道大队的治理点位,交警发现一辆小客车停在了不远处,驾驶人见到交警后,谎称自己道路不熟悉,行至此处突然迷路了,但其身上浓重的酒气早已将违法行为暴露无遗。后经现场检测,驾驶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最终,交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月11日23时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东马圈大队交警在泉丰路沿线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时,发现一辆小客车突然靠边停车,交警立即上前拦检。经查,车辆驾驶人存在酒驾违法。驾驶人称,当晚他在家独酌后,又接到好友电话邀约,他则侥幸酒后驾车,结果途中被交警查获。目前,交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不仅给自己和他人安全造成威胁
酒驾者还会受到法律处罚
面临巨大的社会代价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
酒后驾驶无异于与危险同行
将受到法律严惩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二次及以上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对于醉酒驾车犯罪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依据《刑法》的规定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驾驶人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机动车驾驶人要避免在出门前饮酒,饮酒后切勿驾车外出。不仅亲朋好友聚会期间要相互劝告,避免同伴因酒驾引发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危险,独自饮酒也要严加自律,保障交通安全,为家人、朋友、社会尽到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