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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晚9时10分许,家住滨海新区太平镇的一名男子驾驶小客车途经一条穿村小路时,被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太平村大队交警依法查处。后经抽血检测,该男子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且交警还核查确认,其所驾驶的小客车悬挂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并非该车号牌。
面对交警,男子承认,为了逃避行车中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其将捡来的机动车号牌挂在了车上。事发当晚,男子在亲戚家聚餐时喝了酒,自认为其回家需要途经的都是穿村道路,夜间不会有交警检查,便侥幸冒险醉驾上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依法查处。
目前,交管部门已将男子驾车时使用的号牌送至专业鉴定机构,一旦鉴定结果显示其为真号牌,男子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依法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如果该号牌为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除上述处罚之外,男子还将被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不仅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后果,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还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警提示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是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的安全法则。亲朋好友聚会期间要相互劝告,避免同伴因酒驾引发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危险,驾驶人更要严于自律,保障交通安全。机动车“涉牌”违法安全隐患突出、社会危害大,始终是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治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提示广大车主、驾驶人以案为鉴,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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