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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曾多次违法酒驾的男子
在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情况下
竟无证驾驶漏检车违法上路行驶
交警及时将其精准依法查处
1月13日上午10时许,市公安交管局指挥部门在研判分析中发现,一辆上路行驶的小客车涉嫌逾期未检验,立即组织交警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进行布控拦截,很快在新开路沿线将该车辆拦检。当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支支吾吾表示未随身携带,且连自己的身份证号也不记得。但经核查,交警发现该男子“隐瞒身份”的原因是,其驾驶证因“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吊销,其所驾小客车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该男子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其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罚款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示
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将机动车开上道路,否则对驾车者自身及他人均会构成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危险后果不堪设想。然而,个别不具备有效驾驶资格的人却抱着侥幸心理违法驾车上路。全市交警将持续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并通过多种举措有的放矢面向社会强化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防范此类“隐蔽”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违法,需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安全出行。
关键词: 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