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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福
1月12日,天津交警河西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接到预警信息,一辆小客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科学研判,迅速组织布控拦截,在河西区紫金山路与郁江道交口查获该车。面对交警拦检,驾驶人李某开始百般抵赖,最终在交警出示的事实证据面前,对其驾驶证被吊销后违法驾车的行为供认不讳。(1月16日《今晚报》)
众所周知,驾驶人在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或被暂扣期间不能开车上路。然而总有人心怀侥幸,就如违法人李某那样以“归家晚、路途近”为借口驾车上路:“我每天下午4点才出家门,回家时都转天凌晨了,而且路途很近,我就感觉不会被交警查到,没想到最后也没躲过。”经核查确认,2019年11月李某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属失驾状态。李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
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虽然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警察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也不会“出状况”,这是大错特错的。如心存侥幸的李某,终究没有“躲过”交警的严格巡查执法,弄得过年都要在“里面”过,确实很悲催,教训也很深刻。据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失驾”后继续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
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必须要先取得驾驶证,无证或“失驾”是不可以驾车上路的。可总有一些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这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甚者,违法驾驶肆无忌惮,目无法规做出违章的举动来,“撞枪口上”被查还不醒悟,企图“给机会”“放一马”,太不可理喻。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大潮中,文明与秩序本应“阳光绽放”,少数素质底下、道德缺失的“法盲”违背了公共文明秩序,必须予以相应的处罚,达到教育本人、警示大众的普法效果。
“失驾”上路被行拘,违法注定要付出代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抱侥幸之心,以身试法,终须付出代价。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切不可心存侥幸,聪明反被聪明误。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拒绝交通违法,警民联手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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