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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岩参加《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2委办局长年终访谈”时表示,从2023年起,将放宽父母投靠在津子女的落户政策。
张岩介绍,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其成年子女为我市常住户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准予在津落户。此次调整全面取消了外地无子女的限制。2021年以前,我市投靠子女政策要求“外地无子女”,2021年11月,政策放宽至“京津冀外无子女”(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我市常住户口),此次放宽至在津有成年子女即可申报,不再考虑申请人外省市是否有子女,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
符合条件的群众到申请落户地派出所就可以办理,需要携带以下材料:书面申请;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还须提供退休手续);能够证明申请人与被投靠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个人档案等);申请人《天津市居住证》;落户地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来源:今晚报
编辑:宋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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