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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李晓玲)男子开车肇事后,自知难逃法网,为逃避法律的制裁竟让女友“顶包”,岂料“聪明反被聪明误”,二人最终双双获刑。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包庇案件,驾驶员马某和其女友王某分别以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被判处刑罚。
据悉,2021年12月某天,马某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自家轿车沿某公路自南向北行驶。因未确保行车安全,马某车前部撞到顺行李某骑行的电动二轮车左侧,造成李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以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承担事故责任。案发后,马某为逃避法律追究,电话通知其女友王某到事故现场,指使王某冒充肇事司机。王某明知马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涉嫌犯罪,仍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谎称是其驾驶肇事车辆发生的事故,包庇马某的犯罪行为。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二人上述行为后,马某、王某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马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后,马某为逃避法律追究,指使他人冒充肇事司机,属“交通肇事后逃逸”之加重处罚情节。鉴于马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大、性质恶劣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是加重处罚情形之一。肇事者因为害怕或心存侥幸心理,企图用逃逸来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终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蔡 斐
审核:田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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