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按月提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期,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文明确将于12月26日实现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
12月19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将于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
一起来看看,新政策有何变化?
1、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调整。
调整前:提取资金按季度划转;
调整后:提取资金按月划转。
2、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
调整前:没有专门针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每月提取最高限额3000元;
调整后: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3、多子女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
调整前:没有专门针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政策,首套房贷款最高限额统一为80万元;
调整后: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即96万元。
4、本市缴存职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
调整前: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60%;
调整后: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
《通知》自2022年12月26日起开始施行。
除天津外,公积金可按月提取的其他地区
除了天津,这些地区早就推行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
2021年10月8日,《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
同时,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提取更为便利,有助于职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二、海南:个人自住住房商贷可以约定公积金提取
个人自住住房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以下简称“商贷约提”),是指尚未结清个人自住住房商业贷款(含“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每月计划还款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主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的还款账户,用于偿还商业贷款本息。
三、济南:公积金租房可按月提取 每月额度最高1000元
自2020年5月6日起,改变原有租房定额提取满一年可取一次为可按月申请提取,每月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元。
四、厦门: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
2020年8月28日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由按季度支付调整为按月支付。之后每月10日左右系统自动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已签约的银行卡内。
五、哈尔滨市:开通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
凡在哈尔滨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有尚未还清商业住房贷款的市中心缴存职工,均可申请按月自动提取公积金。
凡是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农垦分中心、电力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有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市中心缴存职工,均可申请按月自动提取公积金。
目前已统计可按月提取的为上述地区,后续有新的城市地区更新将及时更新完善,还没有实行按月提取的地区的朋友们,建议多多转发这篇内容,保持关注!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