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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推进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12月24日,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当日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22起。
当晚8时许,静海交警在东方红路沿线开展行动时,拦检一辆小客车时发现,驾车男子涉嫌醉驾。大约40分钟后,武清交警在曹子里镇附近开展行动时,依法查处了另一名醉酒驾驶的司机。交警询问得知,驾车男子刚与朋友一起喝了酒,没想到从餐馆开出不远就被交警拦检。
当晚9时10分许,津南交警在津港公路沿线开展夜检集中治理行动中,一辆行驶轨迹异常的灰色轿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经现场检测,驾驶人存在酒驾违法行为。随后,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了处罚。十几分钟后,在北环路沿线,另一辆临近交警检查点位突然掉头的小客车,被咸水沽大队交警拦检。经检测,该车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当日的行动中,全市交警还针对货车超载及违法载人、客车超员、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治。傍晚时分,宝坻交警在唐通公路拦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经称重,这辆核定载质量49吨的大货车当时实际车货总重为61吨,因存在超载3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并将该车移交至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处理。在当天行动中,林亭口大队交警共查处了6辆超载货车。
此外,交警高速支队及各高速交警大队也持续对我市界内各条高速公路沿线开展交通隐患排查和交通违法治理工作。行动当晚,高速交警唐津大队交警在长深高速公路沿线发现了4辆因突发故障无法继续行驶的机动车,但驾驶人在停车等待救援或自行修车过程中,却未做好开启危险报警灯、在车后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极易引发后方来车追尾等“二次事故”。高速交警在及时帮助这些故障车辆驾驶人排除安全隐患,通过采取快速更换备胎等措施尽快帮助车辆安全驶离的同时,依法对上述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为保障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市交警将持续推进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对酒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区域、全时段的查处。临近元旦,市民在聚餐饮酒后,切勿心存侥幸,切记不要酒后驾车出行,亲朋好友之间也需互相提醒“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关键词: 公安交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