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东马圈大队组织警力在京滨大道沿线开展夜后检行动时,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白色小客车行驶轨迹异常。经现场检测,该车驾驶人存在酒驾违法。
违法驾驶人承认被查处前,他和同事在宿舍举杯对饮,酒后他发现已经到了凌晨1时,心想宿舍离家不远,且这个时间“不会再有交警查酒驾了”,便心存侥幸驾车行驶,谁曾想交警此时正在开展夜后酒驾治理,结果被当场查获。
目前,该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依法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酒驾/醉驾如何处罚?
饮酒驾驶: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提醒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广大驾驶人应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共同维护安全文明交通秩序
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关键词: 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