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了
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资料图)
新增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涉及诊所、药店、卫生室、口腔门诊等
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同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店等5家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天津同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店等5家零售药店经评估合格,完成了医药采购应用平台信息系统、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已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宝盛诊所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天津市东丽区宝盛诊所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医疗机构经评估合格,完成了医药采购应用平台信息系统、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已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3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4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编辑| 程婷
来源|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