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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遮挡号牌就能掩盖违法行为
在此告诫各位驾驶人
违法车辆逃不过法律制裁
近日,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交警在天津大道沿线开展违法治理中,一辆闯禁行的红色大货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该车前方号牌位置用吸铁石安装了一个灯具,在行驶中将号牌首位完全遮挡,试图躲避电子警察的摄录处罚。”最终,交警对驾驶人“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予以合并处罚。
法律链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天津交警提醒: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故意污损遮挡甚至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对车辆号牌的识别,还对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涉牌“违法始终是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查处治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需严格遵规守法、切勿心存侥幸,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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