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上市办印发《关于做好滨海新区2022年四季度重点培育上市企业资源库入库及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申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前期38家存量企业入库的基础上,从全区优质中小企业中,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入库,叠加产业、金融和科技等各方面政策,加强重点培育上市企业后备梯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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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
依据《通知》要求,入库企业应为注册在滨海新区,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满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上市意愿明确,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有培育上市所需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较强市场竞争力、规范治理能力和一定的核心技术研发能力。企业财务指标需满足最近一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或者最近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2亿元。满足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属性定位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标准。
此外,企业所处行业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行业、产业,不属于各主要交易场所推荐行业“负面清单”。企业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黑名单或执行联合惩戒,不存在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已改制为股份公司的企业,或者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符合券商立项标准的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库。
企业入库分哪些阶段?
依据《通知》,企业入库分为申报、初审、复审、确定四个阶段。有入库意愿的企业向所在的开发区或街镇企业上市工作部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开发区或街镇企业上市工作部门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专家对申请入库的企业进行复审并出具入库意见,最后由滨海新区上市办参考专家意见确定重点培育上市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名单。
入库后企业将获得哪些服务?
按照《通知》,根据上市进度向财政部门申请上市专项资金,企业最高可获得新区层面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个性化综合融资服务。
滨海新区上市办将组织入库企业进行常态化路演,拓宽资本与项目对接渠道。不定期组织入库企业高管参加新区组织的“走进交易所”等资本市场培训活动。
在产业政策扶持、上市合规问题解决方面,同等条件下将对入库企业给予支持,依法依规支持入库企业申报政府重点项目和参与政府采购。
同时加大对入库企业的宣传推广,根据企业申请,邀请滨海新区融媒体对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在各类项目对接会、产品推介会中宣传展示企业及产品,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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