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交警发现有一辆涉嫌超载的货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由东向西沿着水库南路行驶。执勤交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检,经现场核查,发现这辆货车不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而且还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后经过磅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0.8吨,超限31.6%,执法人员要求该车驾驶人当场进行卸货转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2300元,驾驶证记12分。
因记满12分,交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驾驶人将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天津交警提示:全市交警在强化道路疏导管控的同时,将持续开展治理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请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时,严格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违法上路行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