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8月10日晚9时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杨村大队交警执勤时,发现一名驾驶人见到交警后神色慌张,询问其相关信息也是回答得支支吾吾。
【资料图】
经交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驾驶人于2019年、2022年两次酒后违法驾车出行,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
该驾驶人表示,其自知不能驾车行驶,但是当天有点急事,便偷偷开车出行,途中总觉得后面好像有辆车跟着自己似的,便特意绕了点路,终于把该车“甩掉”了,没想到直接开到交警跟前了,一紧张就露了馅儿。
目前,其因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相应行政拘留。
案例二:
8月11日上午11时许,交警南开支队秩序管理大队交警根据系统预警信息,在南开区苑中路沿线,将一名失驾人员查获。
经查,该驾驶人此前已被依法注销了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驾驶人因“无证驾驶”已被依法罚款1000元并处相应行政拘留。
失
驾
顾名思义,就是失去驾驶资格
“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失驾”后继续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
具体情形如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累计超过12分,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
驾驶人因未关注自己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对于失驾“再驾”的违法行为
天津交警将持续严查严打!
切勿心存侥幸
守法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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