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从校园初次步入职场的职场新人,面临的第一件事,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你知道劳动合同怎么签吗?劳动合同中应该包含哪些条款?又需要注意些什么?为此,记者请天津市12333人力社保热线工作人员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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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什么时间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
劳动合同共有3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个人需要留存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五、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六、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注意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七、毕业入职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三方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由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后自行终止。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八、案例解答
1.我工作半个多月了,还没签合同,该怎么办呢?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按照规定,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的。要是超过一个月,应当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资。
2.单位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合法规范,一份不规范。公司说我只需要签订不规范的合同,遇到问题时另一份规范的合同能保障我的权益。真的是这样吗?
解答:双面合同不能签!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不一样的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合同,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并不实际执行。另一份是不规范、不合法的合同,则由双方持有,实际执行。大家要注意,这类合同是不允许的。在后期维权过程中,劳动者无法提供自身利益被损害的有效证据,索赔艰难。
3.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压低我的工资,甚至不给工资吗?
解答:为维护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吗?
解答:不可以不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
5.试用期内想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随时都行?
解答:条件相对宽松,但也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天津工人报记者赵影 通讯员展雪娜)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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