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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国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有序开展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近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天津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推动会议,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财政局有关处室、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医疗机构和单位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对我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价标准制定工作进行了解读剖析,对前期开展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评估工作经验进行了总结回顾,结合病案首页数据分析情况对我市部分区域和临床专科发展现状和方向进行了分析指导,并邀请部分医疗机构介绍了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先进经验。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先夺同志对我市开展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推动部署。他指出,临床专科是医疗机构建设发展的生命线,是关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核心利益的重要基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做好规划布局、资源调配和工作推动。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在明确辖区内临床专科能力基础和发展定位的前提下,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根本目的,统筹和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方向和任务。医疗机构要充分落实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主体责任,在全面梳理本机构医学学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行政部门总体规划、自身功能定位和学科发展现状,科学制定本机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发展规划,夯实基础学科和平台学科,打造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二是创新管理模式。医疗机构在开展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时,要进一步强化“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宗旨理念,打破传统的学科划分和专业设置壁垒,以优势和重点学科为主体、相关学科共同参与的“1+N”模式,探索开展重大疾病或领域的专病中心建设,为患者提供重大疾病诊疗一站式服务。要注重临床专科的梯队建设和文化传承,建立专科骨干、后备力量的良性培养机制,确保临床专科可持续发展。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相关的支持政策和制度。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探索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通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评估,引导医疗机构端正专科发展方向。各医疗机构也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围绕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优化绩效分配、运行管理等工作机制。
“十四五”以来,我市医疗机构共获批1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如下表所示)。我市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督促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做好项目建设。
供稿:委医政医管处
编辑:王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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