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
(资料图片)
竟然无证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的车辆(核载14人)
超员搭载18名工人上路...
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新港路大队交警近期通过智慧公安交管系统预警发现,一辆在该大队管界内上路行驶的中型客车,疑似达到报废标准,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警新港路大队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对上述车辆展开精准布控。
经分析,办案交警发现该车有“昼伏夜出、出行路线不定”的特点,但临港经济区一带是该车经常出现的区域。交警迅速开展行动,于夜间等重点时段在长江道、黄河道、渤海十路等道路沿线设点蹲堵该车。8月3日清晨,交警成功查处了这辆正在行驶中的面包车。
经查,这辆核载14人的中型普通客车因逾期未检验,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而当时车内共有驾乘人员19人,超员约36%。更令人后怕的是,驾驶该车的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该男子表示,车内乘员均为前往某工地务工的工人,大家挤乘在一起只为“省事、方便”,且其认为“昼伏夜出、清晨出行”可以避免遇到交警。乘员们则表示,并未询问驾车男子是否具有驾车资格。因涉嫌无证驾驶、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驾驶超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驾车男子将被依法予以处罚。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也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无证者要么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要么是因交通违法行为已受到处罚。无证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主观上缺乏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敬畏,漠视交通安全,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对社会危害性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报废车辆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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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隐患多
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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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无保障
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
超员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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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驶状态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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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事故。特别是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发生时,超员会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造成极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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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危险性不言而喻。
天津交警提示您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应该报废
驾驶人切勿无证驾驶、超员上路
置自己与他人的安全于不顾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规守法 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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