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红色预警继续
7月30日6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预计,7月30日08时至31日08时,河北、北京、天津、山西中东部、河南北部、山东中西部等地有大到暴雨,其中,河北中南部、北京中南部、天津西部、山西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暴雨,河北中部沿山地区、北京西南部等地部分地区特大暴雨(250~400毫米);安徽中部、湖北东部和南部、湖南北部、贵州北部、云南西南部、吉林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雨或暴雨。上述部分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降雨量30~70毫米,局地可超过100毫米),局地有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最新雨情
29日07时至30日05时,全市平均降雨量31.8毫米,最大降雨量107.4毫米,出现在滨海新区南港东港池,最大小时降雨量54.8毫米,出现在静海区台头。中心城区平均降雨量38.3毫米,最大降雨量58.5毫米,出现在河西区恒山里和汉江里。
7月30日
市防办发布关于
启动市防洪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我市7月30日至8月1日将有持续性强降雨过程,主要降雨时段为今天凌晨至31日白天。累计降雨量130~180毫米,部分地区200~250毫米,局地可达250~35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60~90毫米。海河流域30日至8月1日累计降雨量120~220毫米,部分地区250~300毫米,局地可达500~60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70~100毫米。其中,大清河240~280毫米、子牙河200~240毫米、海河干流140~180毫米。据水利部海委水文预报,北三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将有洪水下泄。国家防总7月29日12时,将针对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的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升级至Ⅲ级。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综合会商研判,决定于2023年7月30日0时30分将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市防洪Ⅲ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要按照市防办要求组织专业骨干到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上岗,参加联合值守工作。气象海洋组、水情组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气象、风暴潮、海浪、洪水信息。调度组要做好本市主要行洪河道调度运行工作,适时提出农村排沥限禁排调度建议。抢险组要根据需要组织市级防汛应急救援队伍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转移安置组要准备安置群众所需救灾物资及设备。物资组要做好调运防汛物资准备。通讯组要组织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开展通信保障工作。保卫组要组织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路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现场安全警戒、人员车辆疏导等工作。交通运输组要筹划集结防汛抢险救灾行动所需运输车辆。生活保障组要指导区人民政府做好防汛应急队伍、转移安置群众生活保障准备。信息宣传组要适时向媒体通报雨水情和工作情况。市教委要组织各区根据区域降雨情况,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实施弹性教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组织做好在建工程适时停工,指导各区做好危陋房屋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市城市管理委要加强户外广告牌、临搭建物防风加固。市交通运输委要适时封闭山区路段,开展损毁路段应急抢修。市商务局要组织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电力公司要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电力保障工作。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市消防救援总队要组织做好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准备。其他工作组、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区按照预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准备与保障工作。
2023年7月30日
来源:综合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津云、今晚报等网络信息
编辑:王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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