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路面监控抓拍
(相关资料图)
个别心存侥幸的司机
采用遮挡号牌的手段
来掩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
殊不知躲过电子警察
却难逃被现场查获
7月6日晨,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崔黄口大队交警在北杨公路沿线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前号牌处有异物,立即拦检该车。经查,该车前号牌一侧竟套着一只手套,号牌最后一位号码被遮挡。而手套上还连着一根绳索,绳索另一头在驾驶室内。“本想下了高速就拉绳子把手套拽回来的,结果不小心忘了”驾驶人没想到自己精心计划这么快就落了空。
随后,交警依法对其实施的“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法律链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天津交警提示:
个别驾驶员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企图在道路上“为所欲为”,以为能够逃避电子警察的拍照,逃避法律的处罚,然而这种“小聪明”的做法却是“大危害”的温床,殊不知驾驶员的不安全驾驶极有可能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行车途中安全第一,切莫心存侥幸、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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