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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天津蓟州区法院:拒不履行还妨碍执行,拘留!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范琳琳)近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开展一起强制扣车行动中,将一名被执行人和两名案外人拘传至法院,在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于当日23时53分,将该案两名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一并送拘至看守所。
“执行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蓟州区法院执行局陆续开展多起强制扣车行动。其中有两起涉及强制扣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案车辆停放在同一停车场,经过综合分析研判,两位执行法官组织7名执行干警一同前往执行现场,决定一并对两辆车辆开展强制扣押。
行动当天,两名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一人找来板凳坐在车前,阻碍车辆扣押;一人恐吓威胁拖车师傅,态度蛮横嚣张。就在执行干警将两名被执行人带离现场过程中,周边围观人员开始聚集,其中两人更是无视劝阻,冲击干扰强制带离工作。为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局负责人紧急安排12人前去执行现场支援,对两名被执行人及两名案外人开展强制拘传。
在司法威慑下,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当场认错。此后,19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组将两辆大型涉案车辆进行扣押,责令申请人进行看管;另一组将其余3人带上警车,押解回法院。
当天晚上7点,3人被带到法院,面对执行局负责人及执行法官多次询问,3人均拒不认错。通过询问案外人姓名,执行法官发现该两人正是此前一直遍寻不到的另外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分别涉案标的达几十万元和上百万元,此时的两人仍拒不承认故意扰乱执法的错误,也拒绝履行自身所涉案件的法定义务。执行法官合议后决定对蔑视法律的3人进行司法拘留,当日23时53分,3人被送拘。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蔡 斐
审核:田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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