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治理 又查获两辆!
报废车不能上路
(相关资料图)
这是每个驾驶人都熟知的事情
然而总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
近日,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接预警信息,一辆行驶的小客车存在逾期未检验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5月30日11时许,咸水沽大队经布控拦截,成功将涉事车辆及驾驶人查处。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还存在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情况。
近日,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张家窝大队也查获了一辆隐患货车。张家窝大队交警在津静线路口执勤时,对一辆沿津静线由北向南行至水高庄村附近的红色货车进行拦检,经查,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被公告牌证作废。驾驶人称,平时自己就为了开车下地干活,不会开得很远,因此一直都没有验车,“距离挺近的,也不会有什么危险,车能开就行了,所以一直没验车。”
目前,交警已将上述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并分别对两名驾驶人所涉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驾驶报废车上路时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可想而知
报废车辆的安全隐患
01
报废车辆隐患多
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02
易产生交通违法
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驾驶人常会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03
易诱发交通事故
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甚至有驾驶人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
车辆逾期未报废,会被强制报废
驾驶报废车上路,不光会被罚款
还会能被吊销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还需注意的是,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交
警
提
示
驾车上路行驶,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安全技术检验,针对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车辆,应当依法进行报废处理。交警将持续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涉牌涉证、漏检、报废车等严重交通违法的精准打击力度,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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