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六个“不得”,天津发布告知书
5月31日,微信公众号“津门教育”发布了“致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天津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3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助力“平安高考”“平安中考”,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就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涉考行为规范和负面清单事项告知如下。
(资料图片)
一、不得违反国家和我市有关校外培训时间、地点和收费的规定,违规组织校外培训,干扰考生备考。
二、不得以“命题老师授课”“市五所老师任教”及其他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参加校外培训。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参与、协助考试舞弊。
四、不得编造、传播“押题、重题、原题”及其他虚假涉考信息,破坏考试招生秩序、恶意制造教育焦虑。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状元”“喜报”“满分”“高分考生”“录取率”等话题,夸大培训效果。
六、不得超经营范围,违规开展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市“双减”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来源:津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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