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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5月22日,2023年全国(暨京津冀)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在北京开幕,活动展现了京津冀三地化妆品协同监管、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果。记者从宣传周上了解到,在化妆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京津冀三地年组织监督检查5万余家次,查办案件约2000件,罚没款金额3400余万元。
宣传周期间,三地将分别举办实验室公众开放日,公众代表现场观摩化妆品检验检测过程;举办化妆品科普进校园;化妆品生产企业开放日以及网络知识答题活动。三地市区县市场局将结合本区特色开展化妆品科普大讲堂等各类安全科普活动。
为深化京津冀三地化妆品监管合作,北京市药监局与天津市药监局、河北省药监局发挥一体化联动优势,三地联合签署多项协议。三地通过“利剑式”严格监管,以“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为重点,深入开展化妆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京津冀三地年出动执法人员10万余人次,组织监督检查5万余家次,查办案件约2000件,罚没款金额3400余万元,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化妆品行业保驾护航。
答疑解惑:
——化妆品不能食用和注射。市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盛东生处长告诉记者:“当前,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化妆品’的旗号违规为消费者开展医美活动,实际上化妆品是不能皮下注射的。”记者查询2021年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现,其中明确化妆品使用方法为“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这与目前个别不法分子宣称的注射有着本质区别。盛东生表示,“皮下注射是指用针头等将无菌注射物注入人体,这一用法对注射物的无菌要求极高,无菌程度的要求是目前生产要求中级别最高的,化妆品虽然也对无菌程度有一定的要求,但是远没有达到能够直接注射入人体的要求。而且,皮下注射的物质要求与皮肤、血管、肌肉能够融合吸收并发挥作用,普通化妆品没有经过临床实验验证,显然也达不到皮下注射的要求,不能起到相应疗效,反而会破坏皮肤、肌肉组织,甚至一些盲目注射即便是经过后期医疗介入,也会给消费者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牙膏参照化妆品进行管理。《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药监部门将对牙膏实施监督管理。该办法出台前,个别产品功效宣称较为随意,出现宣称“消炎镇痛、止血”“促进幼儿长牙”“修补牙洞”“闭合牙缝”“稳固牙齿松动”“让牙齿再生”“治疗幽门螺旋杆菌”的情况,部分宣称与药品、医疗器械的界限模糊,误导了消费者。经向北京市药监局了解,办法要求牙膏备案人应当依据规定备案牙膏产品的功效宣称,并在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牙膏不能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功效宣称。
——购买儿童化妆品认准“小金盾”。《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条款突出儿童化妆品的特殊性,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文件明确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标志“小金盾”,标志整体采用金色、盾牌造型。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12岁(含)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这个标志。有了“小金盾”,消费者们就能在琳琅满目的各类商品中很容易识别出儿童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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