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
(资料图)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三份公示
9家医药机构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2家医药机构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天津市安定医院纳入拟签订
天津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服务
补充协议名单
以后看病、买药
更方便啦
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9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2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关于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及《市医保中心关于落实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中心发〔2023〕3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医疗机构评估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天津市安定医院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编辑 | 马媛
来源 |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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