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在下大雨,奔波在回家的路上。
嗯,土地的政策终于出正式文件了。
核心要点:
(资料图)
一、新出让的经营性居住用地(以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日期为准)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尚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二是出让土地具备分期独立开发建设条件。三是土地受让人应缴纳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款的50%。四是土地受让人及其母公司在我市不存在失信记录、未纳入我市“保交楼”企业名录。五是2020—2022年期间,土地受让人及其母公司在津投资开发建设项目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
二、土地受让人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持出让土地的分期独立开发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相应的核定用地图,向出让土地所在行政辖区的区分局提出审查申请。
三、各区分局加强阶段性出让土地政策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通知》实施的项目,各区分局应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缴齐出让土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核发全部出让土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看了政策,大家有什么想法?
了解天津楼市的人,都知道,去年9月天津发布楼市重磅新政12条的时候,其中2条给了土地。
第一条:优化新增供地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比例,按照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要求,在保证公益性配套设施的前提下,结合市场情况,落实好国家及本市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的相关政策规定。
当下天津市场,研究商住混合用地,道士君认为基本卡在两个关键点,其一,商业占比较高。其二,综合地价较高。
一直以来住宅商业比例在7:3,优化比例,是新的突破,但是商业比例控制在多少,并未明确。就目前天津释放的土地来看,曾经捆绑商业的部分居住用地,已经把商业摘出去了,直接出让纯住宅地块。
第二条:实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凡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结合今天出的土地政策,是不是有种熟悉的感觉,说白了就是把去年的政策夯实,出文件进行明确。
别动不动就重磅,动动手指就复制粘贴。
道士君认为这条政策落了很有深意。简单粗暴理解,允许分期缴纳出让金。但给了拿地的窗口期,2023年12月31日前新出让的地可以这么操作。
熟知土地市场的人都知道,现行天津商品房地块土地金缴纳:
第一步预公告期,缴纳预申请保证金最少500万。
第二步,拿地之后5个工作日,缴纳土地总保证金额20%。(包含500万)。
第三步,签订土地合同,按照土地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比例不低于50%。
第四步,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也就是100%。(新合同可直接约定1年之内缴齐,需在出让方案之前与区里协商)
这次政策落定,重点是可以分期缴纳土地金。
有人说,落定的时机选择很巧妙。
道士君盘了盘,2023年1月至5月12日,天津累计供应了12宗宅地,成交6宗,约50万方,揽金约33亿元。
实话说,这个土地成交还需要加把劲。接下来有几宗重磅土地要成交了。
来,附上此次土地政策解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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