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品中喝出杯子碎片
天津一喜茶门店员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误将杯子与水果混合放入沙冰机搅碎
涉事门店被罚5万元
近日,天津灵感之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青第二分公司因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被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天眼查显示,涉事企业由喜茶(深圳)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5月11日,有记者致电天津灵感之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青第二分公司,对方回应称,门店确为喜茶门店,但对于被罚问题,工作人员回应称将有专员对接,但喜茶暂未对此作出回应。
员工误将杯子与水果混合放入沙冰机搅碎 涉事门店被罚5万元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显示的处罚信息,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灵感之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青第二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门店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因此涉事门店被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消费者通过抖音平台发布视频(现已删除),反映在当事人场所内购买的饮品中混有异物。经查,当事人店员周某在制作“甄果·大橘画梨(热饮)”时,将盛有梨块的杯与梨块一起放入了冰沙机,导致出餐的饮品中出现异物。当事人自述饮品售出前都须经过擦杯、转杯查验,由于上述饮品为黄色,而经冰沙机搅碎的杯碎片为透明,故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
根据喜茶方面情况说明,喜茶方面陪同顾客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的检查结果显示,案涉商品未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该公司已与顾客沟通进行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曾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
天眼查显示,涉事企业由喜茶(深圳)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喜茶并非首次被罚。
2021年12月16日,喜茶关联公司上海喜创于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5万元罚款。根据主要违法事实为,该公司自2021年5月14日起通过下属门店发布的“杨梅品种全线升级为当季东魁杨梅,更大颗更爆汁”“精选云南石屏、浙江仙居东魁杨梅,个大核小,果肉紧簇饱满,风味浓郁”等部分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同年9月,由于喜茶店员操作失误,将展示陈列的“样品”饮料拿给消费者,致使该消费者紧急入院洗胃。随后,喜茶官方发布道歉声明称,喜茶全国门店已经下架同款陈列道具。同年8月,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机对广州“网红”饮品店开展监督检查,在对“奈雪的茶”、“喜茶”、“溜六六”等3家“网红”饮品店检查中发现,存在开封后的预包装食品保存不当,水池、冰箱、冰粒机等标识不够规范等问题。
编辑 | 马瑞
综合 |新金融观察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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