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喝的是饮料?
它们其实也是酒
下面这名驾驶人
【资料图】
认为鸡尾酒度数低,称不上是酒
结果酒驾被查处
近日,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芦台大队交警在光华路沿线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时,发现一名驾驶白色小客车的驾驶人涉嫌醉驾违法。“我没喝酒,就喝了点调制的鸡尾酒……”面对执勤交警的问询,该驾驶人显得非常自信。原来,该驾驶人和朋友一起聚会时,喝了鸡尾酒,其认为该酒品没有什么度数“称不上是酒”,再加上自己感觉头脑清醒,所以就驾车准备回家了,结果途中被交警查处。
后经抽血检测,确认驾驶人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已依法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将依法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鸡尾酒是由酒或饮料、果汁、汽水
混合调配而成的一种混合饮品
含有酒精成分
喝多了不仅会上头
而且驾车出行还可能涉嫌酒驾违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二次及以上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对于醉酒驾车犯罪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依据《刑法》的规定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驾驶人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天津交警提示
为净化道路出行环境,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采取“日常严管+集中整治”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设置日间、午间、夜间、凌晨等多个时段治理勤务,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点位,严管严治涉酒交通违法行为。提醒驾驶人应端正思想,真正认识到涉酒违法的危害,切勿心存侥幸,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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