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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上百公里赶赴被执行人在天津市的居住地,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王强(化名)和李红(化名)通过网络相识,于2008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两人婚后长期分居,交流很少,经常发生矛盾。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在海兴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双方约定,长子随李红生活,次子随王强生活,由李红每年支付两个孩子差额抚养费1万元,共支付8年。由于李红迟迟未给付抚养费,王强向海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李红名下账户存款3000余元。此后,执行法官再没发现其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在进一步工作中,执行法官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与被执行人有关的线索,并确定了其居住地。执行法官驱车上百公里赶到被执行人在天津市的居住地,找到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始终不愿配合执行工作,其家人也使用各种手段阻碍执行。无奈之下,执行法官联系了当地公安机关,希望可以借助调解室单独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
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执行现场配合执行。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与被执行人聊起了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希望被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
最终,在当地民警的配合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剩余执行案款6000余元,并表示后续抚养费一定按期给付。
(通讯员 张利娜 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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