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林先生的父亲因病去世后,父亲生前的保姆突然找到了林先生,声称自己与林先生的父亲结婚,要分割遗产,并且拿出了一本结婚证书。
(资料图)
林先生很诧异,父亲结婚自己怎么会不知道?怀疑其中存在问题,于是没有同意。
双方因为遗产分割问题出现冲突,保姆将林先生起诉至法院。
后来查明:
林先生的父亲早年即与其母亲离异,后来年龄增大后,由于孩子都不在身边,林先生兄弟便帮父亲物色了保姆,来照顾他。
保姆也是离异,虽然与林先生的父亲岁数相差大一点,但对父亲非常好。
后来,保姆照顾了父亲长达6年的时间,并在父亲离世前13天,与父亲领取了结婚证书。
【法海说法】
1.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着,保姆骗财的情况。
比较粗糙的做法,就是保姆私自将老人的财产转到自己的名下,包括银行存款、房产等。
但是有一些比较精明的做法,就是与老人领取一个结婚证书,变为法律上合法的配偶,从而分割相关的遗产。
当然,在第二个做法里,还有可能在老人去世之前就把老人的财产转移给自己,还美其名曰:婚内赠与。
2.不过,本案的情况毕竟比较特殊,保姆照顾了老人长达6年的时间,而且照顾得比较好,那么,就要看一下双方之间的婚姻是否合法了。
首先,经过民政机关的查询,这个结婚证是真实的,而且,在进行婚姻登记时,林先生的父亲意识还是比较清醒,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领取结婚证书,是基于双方自愿的。
其次,林先生的父亲与保姆之间并不存在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51条的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既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③未到法定婚龄,即男的未满22周岁,女的未满20周岁的。
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第1053条的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以及在结婚时隐瞒重大疾病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3.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知道,保姆属于林先生父亲的适格法定继承人,而且属于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由于林先生的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的。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①配偶,即本案中的保姆;②子女,即林先生及其兄弟姐妹;③父母,即林先生的爷爷奶奶。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要平均分配遗产的,但是,对于与死者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关系等情况的,是有一定的倾斜的。
4.另外还有一点,在遗产分割之前,要先分割一下夫妻共有财产。
一般情况下,要将财产先分割出一半给配偶,剩余部分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不过,本案比较特殊,二人的婚姻才存续了13天,并没有什么婚内财产。所以可以都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
5.本案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最终调解结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