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约车已经融入天津人的生活。近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平台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天津网约车管理拟出新政,聚合平台进入监管视线。
现状 订单激增
从去年7月开始,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开始单独公布聚合平台的数据。12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的统计显示,3月全国网约车订单7.16亿单,环比上升9.7%。其中,聚合平台完成1.97亿单,环比上升16.9%。
(相关资料图)
目的 规范经营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平台经营行为,维护天津市网约车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乘客、从业人员及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天津市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其他城市对于聚合平台的管理经验,拟定了该规范。
定义 突出合作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平台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行业相关管理办法编制,首先定义了“网约车聚合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不参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与网约车平台共同合作,仅为乘客提供网约车信息发布和交易撮合服务的平台”,属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范畴,突出“合作性,信息发布以及交易撮合”。
规定 法定责任
文件规定了聚合平台的法定责任,包括合法合规经营、核验网约车“三证”并做好信息登记;并要求合作平台信息公示,建立检查监督制度;体现对中小平台及驾驶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以及乘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先行赔付责任。
严禁 8种行为
文件对“真假聚合平台”行为进行了列举,提出了“真聚合平台”不得有的8种行为,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进行了明确区分,具体包括:“直接为驾驶员提供接单软件、直接面向乘客开具发票、干涉控制网约车平台公示事项、招募驾驶员、直接开展司乘供需匹配、直接调度或控制运力、接入不具备服务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强制平台车辆张贴聚合平台品牌标识”等。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4月13日至4月26日
意见建议提交方式
注意事项
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并在征求意见期内反馈。
监制:祁娜
新报记者:李文博
新媒体编辑:苗娜
校对:王永波
制图:张驰
客官!再看一下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