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大口屯大队交警在宝白公路沿线开展“春季守护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客车在路上“左摇右晃”,时快时慢地前行。交警怀疑车辆驾驶人喝了酒,立即拦检该车。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该男子面对交警的第一反应是询问自己“身在何处”。原来,该驾驶人当日吃晚饭时已经在家喝了酒,后又驾车外出,在一处烧烤摊喝了啤酒。被交警查处时,其正打算驾车回家休息,本想沿津围公路行驶,却迷迷糊糊地把车开到了宝白公路上。
后经抽血检测确认,该驾驶人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其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资料图)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
酒后驾驶无异于与危险同行
将受到法律严惩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二次及以上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对于醉酒驾车犯罪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依据《刑法》的规定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驾驶人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交警提示
为保障春季出行安全畅通,全市各交管部门持续开展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全时段持续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极大,对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广大驾驶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应清醒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