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市医保局以“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公共服务”为抓手,聚力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不断拓展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的深度、广度。今年1月1日,在滨海新区率先启动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免备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全市“免备案”的适用人群和医疗费用覆盖范围。今年4月1日起,天津市全面实现京津冀区域内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免备案”。
天津市参保人员赴北京市、河北省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参保人因门诊慢特病就医的,需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及登记手续。天津参保人的医保就医凭证在北京市和河北省实现了“一卡通行”。同时,北京市、河北省参保人员在我市就医、购药,也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但仍需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手续。
据悉,京津冀三地医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因门诊慢特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应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视同备案后,参保人员区域内发生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参保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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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
31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一、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覆盖人群和可以就医的定点医药机构范围有哪些?
视同备案政策覆盖京津冀三地所有参保人员。今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二、京津冀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都不用备案吗?
京津冀三地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住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如果参保人员因门诊慢特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但应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三、视同备案后对参保人员的待遇有没有影响?
没有影响。视同备案后,参保人员区域内发生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变,仍然执行参保地相关政策。
四、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后,如果参保人员之前已经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还需要取消备案吗?
不需要。如果我市参保人员之前已经办理过在北京市、河北省就医的备案手续,不用取消备案,可直接享受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政策。如果参保人员之前已经办理过在其他省(区、市)就医的备案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原备案信息不受影响。
来源:天津市医保局、津云
监制:祁娜
新媒体编辑:郭昱玮
校对: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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