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天津市医保局网站消息,北京市医保局、天津市医保局、河北省医保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自4月1日起,京津冀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三地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无需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今年1月1日,天津在滨海新区率先启动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免备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全市“免备案”的适用人群和医疗费用覆盖范围。今年4月1日起,天津市全面实现京津冀区域内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免备案”。
天津市参保人员赴北京市、河北省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参保人因门诊慢特病就医的,需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及登记手续。天津参保人的医保就医凭证在北京市和河北省实现了“一卡通行”。同时,北京市、河北省参保人员在我市就医、购药,也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但仍需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手续。
来源:天津市医保局、津云
编辑:刘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