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资料图】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拟将包括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口腔诊所、药店、医务室等在内的
19家医疗机构和医药机构
纳入医保
共涉及
河北区、和平区、河东区、南开区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武清区
宝坻区、蓟州区、滨海新区
等11个区
快看看有没有你家门口等
以后看病买药更方便了
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2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7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编辑 |于玥
来源|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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