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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召回信息。天津市兴世达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2年05月14日制造的TDT13-1Z型号兴世达牌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易造成蓄电池晃动或被篡改,改变电池容量或电压,产生晃动易引起电打火,存安全隐患。
天津市兴世达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更换全新的电池盒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关键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