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在路面疾驰,被交警找上门后,竟委派他人出马谎称不在津已回老家,结果这出闹剧很快就落幕。
2月23日17时许,交警南开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根据系统预警信息,在某居民区附近将一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面包车查获。随后,交警拨通违法驾驶人电话,依法对其进行传唤。不多时,一名女性来到交警面前,称驾驶人现下并不在津,已经回老家。但在驾驶人当天驾车在路面上行驶的清晰图片面前,该谎言不攻自破。驾驶人见未能蒙混过关,这才露面,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相关资料图)
目前,驾驶人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依法予以罚款1800元,并吊销驾驶证。
车辆逾期未报废,会被强制报废
驾驶报废车上路,不光会被罚款
还会被吊销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还需注意的是,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交
警
提
示
驾车上路行驶,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安全技术检验,针对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车辆,应当依法进行报废处理。交警将持续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报废车等严重交通违法的精准打击力度,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关键词: 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