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资料图)
天津交警持续开展“涉牌”治理行动
严查号牌污损等交通违法行为
2月16日10时48分许,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组织警力在津港公路与储珍道交口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的号牌处被泥土遮挡得严严实实,无法辨认。后经核查,驾驶人对自己故意污损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并责令其尽快将号牌恢复原状。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前提,涉牌违法车辆往往肆意违法行驶,严重危害其他车辆、人员安全,涉牌违法历来是交警查处的重要违法行为之一,故意污损号牌必会受到法律严惩。
法律链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天津交警提示您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
应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不要故意遮挡或污损车牌
不要心存侥幸,以免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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