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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应当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然而就有这样两位不靠谱的家长,“失驾”还开车载着孩子,驾驶“准报废车”上路送孩子,全然不顾孩子的安危。
2月14日,交警河西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接预警信息,一名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交警随后对其所驾驶的车辆进行布控拦截,于当天7时35分在沂山路与添彩道交口附近将驾驶人及车辆查获。经查,2016年12月驾驶人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目前正在重新考取驾驶证。驾驶人想着自己也有驾驶人技术,驾车出来就是为了送孩子上学,小心点儿不会被交警发现,没想到刚出门就被交警查获。目前,该驾驶人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2月16日,交警河西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接预警信息,一辆小客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交警随即对车辆进行布控,7时13分在隆昌路与平江道交口附近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查获。经核查,此车辆因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面对交警的拦检,驾驶人表示,他也知道报废车不能上路,但就是为了接送孩子,不会跑很远的地方,感觉没什么大事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驾驶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该车也被依法扣留并将予以强制报废。
天津交警提示
报废车上路,“失驾”人员驾车,给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意味着车辆安全系数不达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驾驶这样的车辆上路安全性无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无法理赔。同时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或被暂扣期间驾车上路,一经查处也将受到严厉处罚。因此,驾驶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审验,车辆如已达报废标准,尽快办理报废机动车相关手续。而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注销的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如果身边有亲友冒险“失驾”,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
关键词: 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