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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部分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代理退保”“代理维权”等名义,收集个人隐私信息,怂恿、教唆或诱导消费者恶意投诉或举报金融机构,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投诉举报,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形成“黑色”利益链条,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遏制“代理退保”黑产乱象,防范非法“代理退保”风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识别非法“代理退保”违法行为
非法“代理退保”一般存在以下特征: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电商平台等渠道,发布“代理退保维权”“全额退保”等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收取高额“代理费”,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甚至自称司法机关、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骗取信任。怂恿消费者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进行虚假取证,或伪造、捏造违规销售事实。冒用消费者身份投诉举报,阻碍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直接接触,规避协商处理,拒绝纠纷调解,甚至威胁、恐吓意欲中止“代理退保”或愿意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的客户。
二、高度警惕“代理退保”黑产风险陷阱
“代理退保”组织和个人诱导、唆使消费者中途退保,使消费者丧失应有的长期保险保障。消费者因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未来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保费上涨、重新计算等待期甚至被拒保的风险;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咨询费”,诱导消费者“退旧保新”、“贷旧保新”,甚至扣留银行卡、截留退保资金、诱导客户进行保单贷款转至第三方账户或购买非法金融理财产品,实施诈骗,使消费者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利用掌握的消费者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金融账户等个人敏感信息实施不法行为,使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风险。
三、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消费者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保险产品,购买前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犹豫期、现金价值和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购买保险后要理性衡量风险情况和保障需求的变化,充分考虑退保损失,谨慎办理退保。
消费者应高度警惕参与非法“代理退保”面临的风险隐患,不轻信、不参与、不传播。拒绝参与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一是可通过保险机构公布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或官网等投诉渠道反映诉求,与保险机构协商解决;二是可联系天津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请专业人员帮助调解纠纷;三是可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反映诉求,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四、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主动开展向保险活动当事人推介保险退保业务咨询、代办等经营活动,不得误导投保人退保、扰乱市场秩序;严禁通过互联网平台等提供涉“代理退保”相关内容的服务和商品、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针对上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违规开展“代理退保”活动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 保险公司